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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轮胎采购谈判公告[T(2008)032] 项目名称: 2008-2009年度徐州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汽车轮胎采购 项目内容:汽车轮胎(非进口产品)采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必须在徐州市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必须具有三类(经营范围含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及三类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必须具有所报轮胎品牌的代理、经销资质或对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注明本次采购编号)。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7月10日下午3:00 资格预审资料包括: 1、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由本中心提供); 2、承诺书 (格式由本中心提供);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三类及三类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正本和副本); 6、所报轮胎品牌的代理、经销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对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授权书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书必须注明本次采购编号); 7、代理、经销、授权产品情况一览表(格式由本中心提供,并提供电子文档); 8、基价表(格式由本中心提供,并提供电子文档);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企业介绍材料。 以上报名预审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报名及预审资料提交时间:上午 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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