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0575-86383726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贸易资讯 >>对开信用证的含义、做法及特点 提示:找轴承配套产品请点这里 我也要发布产品信息

对开信用证的含义、做法及特点

发布时间:2013-10-06 发布人: 新昌金戈轴承有限公司 点击量:580
fiogf49gjkf0d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Credit)是买卖双方各自开立的以对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即在对等贸易中,交易双方互为买卖双方,双方各为自己的进口部分互为对方开立信用证,这两张互开的信用证便是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从生效时间看,有两种做法:一是同时生效的对开信用证,即一方开出的信用证,虽已为对方所接受,但暂不生效,俟另一方开来回头信用证被该证受益人接受时,通知对方银行两证同时生效;二是分别生效的对开信用方正,即一方开出的信用证被受益人接受后随即生效,无需等待另一方开来回头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的特点:一是双方必须承担购买对方货物的义务,一方的出口必以另一方的进口为条件,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且两证的金额要相等或大致相等;二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人)和开证人(进口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人(进口人)和受益人(出口人),两方地位刚好对调,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常常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反过来也是一样。这种信用证在易货贸易、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中的使用居多。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本网介绍
  • 举报、删除、修改及认领信息
  • 会员服务
  • 友情链接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轴承网 (创办于2006年) 客服咨询:0575-86383726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报警处置中心 备案号:浙ICP备05073488号
    轴承网―以新昌轴承为依托,致力推动轴承行业电子商务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