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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

发布时间:2013-10-06 发布人: 新昌金戈轴承有限公司 点击量: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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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A类进口单位可以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上海企业)2.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3.详细书面说明+公章4.购货合同及发票5.售货合同及发票6.进口付汇核销单7.买方开来的信用证或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付款保函8.付汇申报单进口付汇备案表,(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首先也是合同和形式发票.另外咨询当地外汇局转口贸易核销对企业资料的要求.可作为付汇审核资料的参考.以前有文件说到转口贸易合同,实务中客户说没有这样的合同,我们这里外管,做转口贸易进口核销时,要求出示的是两份合同,一份进口,一份出口,境外到境外,目的港起运港一致,.货物品名数量一致,价格当然是出口大于进口啦.此外需要客户配合,提前通知收汇时按转口贸易申报,避免遗留问题.说实在的,如果客户不明确告知银行说是转口贸易,我们按一般贸易进口预付办理,银行表面是没什么问题的,关键是将来客户要按转口贸易核销,银行就得改核销信息了,这个很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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