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0575-86383726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贸易知识 >>出口货物查验放行程序 提示:找轴承配套产品请点这里 我也要发布产品信息

出口货物查验放行程序

发布时间:2013-10-09 发布人: 新昌金戈轴承有限公司 点击量:692
fiogf49gjkf0d

(一)、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以外应当在装货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二)、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在装货发运前通知海关查验,海关凭出口货物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填报的全部单证查验货物。    (三)、海关对单货相符的货物予以放行。将“出口报关单”及相关数据录入转关系统,打印“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制作出口关封,随同加盖有“海关监管货物”印戳的货物运单,交由运输工具负责人带交出境地海关。    (四)、出口货物到达出境地,出境地海关核实货物情况正常准予货物出境后,将《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回执寄送启运地海关,并通过计算机转关系统将货物实际出口信息传输回启运地海关,启运地海关凭书面回执和电子回执对出口转关货物核销结案。    (五)、启运地海关凭出境地海关回执,及时办理海关环节的出口退税、外汇核销手续。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本网介绍
  • 举报、删除、修改及认领信息
  • 会员服务
  • 友情链接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轴承网 (创办于2006年) 客服咨询:0575-86383726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报警处置中心 备案号:浙ICP备05073488号
    轴承网―以新昌轴承为依托,致力推动轴承行业电子商务化进程